文/本刊编辑部
编者按:Q教会是一间成立约十年的改革宗浸信会教会。其母会起源于2005年一个由十多名大学生组成的查经小组,历经十余年的发展,至2016年,已成长为一间约有一百七十位会众的地方教会。2016年底,因为外部环境带来的冲击,母会决定分成两个堂点,Q教会即在这一背景下成立。直到今天,Q教会仍保持着以年轻人及具有校园背景的会众为主体的活力特征。
自创立之初,Q教会便朝着改革宗浸信会的方向建制,并于2019年建制完成。路程牧师和教会一同经历并推动了这个过程。2004年,路牧师在大学期间听闻福音并归信基督。大学毕业后,他委身于Q教会的母会,并被鼓励全时间投入校园事工。在七年的全职服事中,他愈发认识到地方教会对于基督徒生命与福音使命的重要性,也在教会弟兄姐妹的印证与支持下,于2014年赴美读神学。2017年学成归国后,他开始牧养Q教会,并服事至今。
早在2016年底、路牧师尚未毕业回国之前,他便与当时暂时负责带领Q教会的几位同工多次交通、共同祷告,寻求教会未来应当建立在怎样的神学与治理架构之上。期间,路牧师曾写信向同工及全体会众系统介绍自己的神学认信,并在持续沟通中逐渐明确:教会将以“改革宗神学立场、浸信会背景、互补主义原则,以及众长老治会”为核心方向。
2017年夏,路牧师归国后,开始通过密集的成人主日学、成员课程及同工培训等形式,系统教导会众信仰告白与教会论。次年7月,在经过长期祷告、充分教导和数轮问答之后,教会开始对第一批成员进行正式面谈;随后,同工团队经讨论确认了首批成员名单。其后,教会召开了第一次成员大会,正式确认信仰告白和成员之约,并投票通过教会章程。
2019年1月,教会正式选立了首批两位长老。同年11月,又确认了两位受邀督理牧师。迄今为止,Q教会共选立过四位长老,其中两位已于2023年被差派出去植堂。与此同时,在执事层面,也先后约有十五位弟兄姐妹参与服事,共同承担教会日常治理与关怀事工。
近期,本刊就长执的兴起对于教会的意义,以及提名、选立长老的实务,对路牧师进行了访谈。
一、教会需要兴起长执
本刊编辑(以下简称“编”):在您早期的成长与服事经历中,您对于教会领袖最初的印象是什么?当时教会中的领袖或同工通常是怎么产生的?
路牧师:最初,我对教会领袖的理解非常简单:他们在带领,他们做决策,他们说了算。在当时的教会环境中,领袖层往往掌握最终决定权。每当教会有新的人事安排,比如任命同工或小组长,通常都是由领袖直接决定并通知大家,会众只需接受安排就好。
编:后来您前往海外神学院学习,并委身于当地教会。您是否在那里观察到不同的教会治理模式?这些经历是否引发了您新的思考?
路牧师:是的。委身当地教会不久后,我便经历了会众通过投票确认我成员身份的过程;随后,我也开始学习如何行使成员的责任与权柄。其中,最令我印象深刻的,是教会选立长老的过程。由现任长老团提名候选人之后,教会通常会预留两个月的观察期。在这段时间里,会众被鼓励主动与候选人接触——邀请他吃饭、与他交通、聆听他的教导,从而更深入地了解他的生命品格、家庭见证以及牧养和教导的能力。
这种模式令我耳目一新。刚开始时,我甚至会疑惑:这与一般意义上的民主投票有什么区别?但后来我逐渐意识到,这并非世俗意义上的选民政治,而是神所赋予教会信徒的一种属灵责任与权柄。这一票,并不是在表达个人偏好,而是会众共同的辨识与印证。就像主耶稣所说,羊会认出自己牧人的声音;教会也是在一同分辨:这位候选人是否真是神赐给这间教会的属灵领袖。
编:在经历这些观察与思考后,您如何理解“按照圣经选立长执”对于教会的重要意义?
路牧师:我认为,选立长执最重要的意义之一,在于它重新确认:这间教会究竟属于谁。选立本身,是一个彼此确认的过程。对于候选人而言,他需要认真思想,并向教会表明:他是甘心乐意地承担服事,而不是在压力之下被“架”上这个位置。与此同时,会众也需要依据圣经的标准去辨识:这个人是否具备相应的监督资格、服事意愿和属灵恩赐。当双方都努力在圣灵的带领下作出决定时,教会的治理和权柄次序就能够真正朝着同一个目标前进,达成真正的同心合一。因此,重要的不只是最终的选立结果,整个辨识、祷告、交通与彼此确认的过程,本身就具有重要的属灵意义。
编:选立长执之后,您观察到教会发生了哪些变化?
路牧师:对会众而言,最明显的变化之一,是教会中牧养与行政之间的界限变得更加清晰。在传统家庭教会的模式中,领袖往往长期处于一种“事事包办”的状态。如今,随着教会对圣经中长执职分的理解逐渐深化,彼此的分工也越发明确:长老主要负责教导、牧养、祷告与治理;执事则在行政与事务层面辅助长老,落实教会各项具体计划。这种更为清晰的架构,不仅帮助会众明白应当如何分别回应两种职分的带领,也使教会领袖能够更真实地效法使徒行传第六章中使徒的榜样,摆脱繁杂事务、专心祈祷传道,确保时间与精力能按照合乎圣经的优先次序被使用。
与此同时,长执制度的建立,也会深刻影响整个教会文化。通过选立的过程,会众亲身见证并确认了圣灵在地方教会中的选召,这不仅增强了领袖带领的属灵合法性,也使会众基于圣经而生发出真实的尊重与顺服。我认为,这样的治理架构,其实有效地回应了当代教会面临的两种极端挑战:一方面,它能够纠正传统家庭教会中某些家长制式的滥权倾向;另一方面,它也帮助平衡当代新兴城市教会,特别是年轻群体中常见的去权柄化倾向。许多年轻人想要追求一种类似校园团契的亲密氛围,却容易忽略圣经中关于治理与顺服的教导。但当长老的职分与责任被重新明确之后——即圣经所说“你们要依从那些引导你们的”(来13:17)——会众便能够在真理中建立清晰的界限,并在合乎圣经的秩序中学习顺服,而这最终也有助于教会真实的合一。
编:您刚才提到,明确长老与执事的分工给教会带来了很多益处。那么,在实际运作中,教会是如何清晰界定长老与执事之间的权责边界的?
路牧师:关于长老与执事的权责边界,我认为最核心的一点在于:既然神已经把治理教会的责任托付给长老,那么长老就应该做好带领者,而不必事无巨细地包揽一切。
从长老的角度来说,他们更多承担的是带领的责任,需要把握教会整体方向,并给予执事明确的指导。但与此同时,长老也必须给予执事充分的信任和空间。因为执事同样承担着责任,且有权柄。长老要学会放手,让执事能够在各自的服事范围内独立承担工作。
而对于执事而言,他们则需要殷勤、主动地与长老同心配搭。在教会整体方向、核心价值观以及圣经原则之下,把许多具体事务真正落实到教会生活中。
我们经常会开玩笑说:执事就是教会的“减震器”。因为教会中的行政事务往往极其琐碎,而这些细节若处理不当,很容易造成会众之间的摩擦、误解、不适。执事的服事,很大程度上就是藉着细致、耐心的工作,去缓解这些张力,化解冲突,并尽可能消除那些可能破坏教会合一的因素。
因此,在选择执事时,我们所看重的,并不仅仅是能力本身;我们同样会特别留意那些性格温和、有耐心、愿意与长老同心服事的弟兄姐妹。
编:当下国内城市生活节奏非常快,教会成员(尤其是弟兄们)普遍面临巨大的职场压力和家庭养育压力。在这样的环境下,呼召弟兄承担长执职分时,您认为最大的困难是什么?
路牧师:最大的困难,其实是时间。许多弟兄在人生不同阶段,都面临着极其现实的责任与压力。有些弟兄因为孩子年幼,需要投入大量精力在家庭照顾与养育上。有些家庭则长期承受着大城市高昂生活成本的压力,同时还要面对竞争激烈、节奏紧张,甚至相当恶劣的职场环境。他们既要努力供应家庭,又希望在工作中忠心,因此不得不把大量时间投入在工作上。尤其在大城市,通勤时间很长,有些弟兄姐妹为了更紧密地参与教会共同体生活,刻意选择住得离教会和其他成员更近,但这也意味着他们必须付出额外的时间成本用于通勤。
因此,当前最大的现实困难是:弟兄姐妹能够真正投入在教会的时间十分有限。但某种程度上,这也更加显明那些愿意带职承担长执职分的弟兄里面真实的心志。因为一个人越是在现实的压力之下,越会被迫认真思考:什么才是真正有价值的事?而在这种处境中仍然愿意甘心服事,本身就是蒙神喜悦的。
编:教会若要兴起更多长执,不仅需要弟兄姐妹甘心投入时间,也需要他们在属灵生命和事奉装备上逐渐成熟。那么,您平时是如何训练与预备能承担这些职分的人?
路牧师:我认为,主日上午的成人主日学核心课程非常重要。回顾我们教会早期推动建制改革的过程,其中最优先的工作之一,就是通过核心课程帮助会众理解圣经中关于长执职分的教导。传统家庭教会普遍比较弱化“教会治理”这个概念,因此许多会众对教会领袖的理解其实是模糊的:他们不太清楚牧者究竟如何带领教会,权柄的边界在哪里,以及应当如何在圣经的原则下给予尊重与顺服。
因此,这类核心课程,本质上是对系统教义中“教会论”的梳理。我会建议,这些课程每隔三到五年就滚动教导一次。一方面,随着新成员不断加入,或新的植堂逐渐建立,总会有新的会众群体需要系统的教导;另一方面,即便是已经听过课程的老成员,也常常容易产生一种“我已经明白了”的错觉,但实际上,他们对教牧职责等具体层面的理解仍然相当有限,通过反复重温,很多观念才能真正深化。
另外,在门徒训练方面,我认为可以从两个层面展开。针对普通会众,我们会鼓励他们持续为长执祷告,这会帮助他们思考:在哪些事上,应当学习信任并顺服长老的带领。因为在真实的教会生活中,当长老作出决策或调整方向时,会众难免会有不同意见或情绪反应。所以,我们也会在门训过程中讨论这些真实案例,以使会众再次被提醒。此外,当一段“一对一”门训关系结束后,如果弟兄姐妹问:“接下来我应该读什么书?”那么,长老作为资源的提供者,除了推荐个人灵性提升的书籍,更应推荐一些关于教会建造等相关内容的书籍。
而对于那些已经显出长执潜质的人,门训则应更具计划性。这包括:有意识地给他们提供服事机会,在过程中给予劝勉和观察,并帮助他们重新调整时间分配与人生优先次序,使他们逐渐学习承担责任。在具体实践上,我们目前有组长训练,我会集中讲解“成长小组”的课程内容。与此同时,我们也会结合一些优质资源来训练同工,例如:神学院的线上课程,西缅释经工作坊等。
编:对于已经按立的长老和执事,教会是否设有定期的述职、评估和休假机制?
路牧师:我们有评估机制。按照教会章程,长老的事奉每三年需要接受一次重新确认,这是一种由全体会众参与的整体性评估。除此之外,每到年末,长老之间也会有彼此的分享、回顾与鼓励。不过,这种评估并不是非常正式、制度化的形式,不需要填写表格,而是一种彼此的回顾和劝勉。
至于述职机制,我们也有,尤其是在执事层面。执事通常不是在长老会议或成员大会上公开述职,而是直接向负责相关方面的长老述职。目前,在植堂之后,我们共有六位执事,采取的是“分管制度”:每位长老分管三位执事。因此,执事需要定期与分管长老进行沟通和反馈;同时,在处理某些具体事务时,他们也会主动寻求长老的建议与指导。
关于休假制度,目前长老和执事并没有正式意义上的休假安排。不过,作为全职牧师,教会为我提供了一套很有恩典的休假制度,使我能够在长期服事中获得适当的休整。
编:如果长老和执事在任期中途出现无法继续履职的情况,教会通常会如何处理?
路牧师:这种情况其实是会发生的。过去我们的执事中,有些因出国或转会而离任,也有一些是因为家庭进入特殊阶段,例如生育与育儿等需要暂时卸下服事。在教会章程中,我们对此是有明确规定的。如果一位长执因为某些原因无法继续履职,通常需要经过正式程序:第一,要向全体会众说明情况;第二,要正式提出请辞;第三,要征得全体成员的同意。
不过,在实际操作中,我们也会尽量结合具体处境,以较有弹性的方式来处理。例如,如果一位担任执事的姐妹怀孕生产,我们通常会默认她暂停服事。很多时候,在生产之前,她们自己就会开始思考这件事,并主动提前提出申请。另外,我们也遇到过执事的妻子生产的情况。遇到这种阶段性家庭需要时,我们通常会给这位弟兄一段缓冲时间。比如在孩子出生后的几个月里,他会暂时减少服事量,同时邀请其他肢体协助承担部分事务;等家庭逐渐稳定之后,再重新回归服事岗位。我们希望,这种处理方式既能尊重教会章程,也能顾及弟兄姐妹在家庭中的实际需要。
编:像您刚才提到的这种阶段性卸任或暂停服事,一般是同工主动提出,还是教会主动介入安排?
路牧师:通常情况下,我们会主动去关心和询问。因为作为牧者,我们平时都会比较了解同工家庭的近况及变动,所以当发现某位长执可能正面临较大的家庭压力、身体状况或现实困难时,我们一般会主动与他们沟通,了解他们目前是否还有足够的精力继续承担服事。当然,每个人的情况也不尽相同。有些弟兄姐妹虽然进入了比较忙碌或辛苦的人生阶段,但他们会认为:“我目前的状态还可以,仍然能够继续服事。”在这种情况下,我们通常也会尊重他们个人的判断与意愿。
二、对长老的提名、考察和选立
编:在Q教会,从提名长老到最终选立,通常会经历哪些具体环节?
路牧师:在我们教会,长老选立的整体流程包括以下几个阶段:
第一,提名候选人。现任长老会首先经过讨论,共同提名他们认为合适的候选人。
第二,征询候选人及其配偶意见。在这个阶段,我们会先与这位弟兄私下交通。如果他已经结婚,我们会特别重视他妻子的意见。只有在配偶没有明显阻拦,且愿意给予支持的情况下,我们才会进入下一阶段。
第三,由教牧同工会确认。长老会将提名提交给教牧同工团队讨论与投票。只有在同工团队达成一致意见之后,教会才会正式向这位弟兄发出邀请。
第四,填写考牧问卷。候选人需要完成一份详尽的考牧问卷。内容包括:对神学与教义的理解;对教会治理与牧养的认识;实际牧会处境中的回应;个人生活与品格情况等。
第五,与候选人家庭进行正式面谈。根据问卷内容,长老们会进一步安排一次正式面谈。不仅候选人本人参加,而且会邀请他的家庭共同参与,尤其是妻子要在场。
第六,在成员大会上正式提名与分享。如果前面的阶段顺利通过,教会便会在成员大会上正式提名这位候选人。届时,他需要向全教会分享自己对长老职分的认识、服事的心志以及代祷需求。
第七,成员现场提问与交流。在成员大会上,长老会直接接受成员的问询。为了鼓励弟兄姐妹坦诚交流,也为了保护候选人,在这个环节,候选人需要暂时回避。
第八,公示与澄清期。按照教会章程,在正式选立之前,教会通常会预留两个月时间,作为公示与预备阶段。这个阶段其实非常关键。教会可以借此时间处理任何可能存在的疑问、顾虑或需要澄清的问题,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试探、误解或隐患。
编:在观察和提名潜在的长老候选人时,您通常会重点考虑哪些因素?
路牧师:按照提摩太前书第3章的教导,对于长老而言,最重要的有两个方面:一是品格,二是恩赐。识别候选人品格需要从公开和私下两个层面来观察。在公开层面,我们会看他在教会公共生活中承担责任时,是否表现出忠心、勇敢和热情;是否愿意承担重担,并在服事中保持稳定。在私下层面,则更关注他在人际关系中的生命表现:他是否真实地效法耶稣基督爱的榜样,去关心、陪伴和牧养他人。其中一个很关键的观察点是:谦卑。比如,在同工会讨论或决策过程中,他是那种一味坚持自己观点、不愿倾听别人意见的人,还是那种虽有明确的立场和原则,却同时柔和、谦卑、愿意倾听和沟通、容易相处的人。
至于恩赐,长老必须善于教导;而教导恩赐的印证,则需要教会主动给予机会,让弟兄们在实际服事中接受操练。例如,当我们观察到某位弟兄具有潜在恩赐时,就会先给他带领小组或查经的机会。之后,也会邀请他在成人主日学、祷告会进行短讲。对于那些在这些阶段已经显出较明显教导恩赐的弟兄,甚至会进一步安排他们参与主日证道。这样做主要有两个目的:第一,让弟兄们在实际服事中得到装备与成长;第二,也让会众有足够机会去观察并认出他们的恩赐。
实际上,这与我们改革宗浸信会的认信有很大关系。我们相信,新约教会是由那些被圣灵重生、真正认信福音且真实悔改归主的人所组成的。因此,每一个属神的人,无论他信主时间长短,都拥有属灵的敏锐度或辨识力。按照新约圣经的教导,“认出并确认领袖”的权柄是赋予全体会众的。所以,当我思考如何兴起长老时,特别是在考察恩赐这一方面,我会特别在意会众真实的反馈:他们是否因着这些弟兄的教导,在属灵上得到了真实的益处?他们是否因着这些人的榜样和带领,能够更加爱神、更深刻地认识福音?
编:在改革宗浸信会的教会中,长老提名既需要长老团队在属灵上把关,又需要体现会众的权柄。那么,Q教会的章程是如何在这两者之间取得平衡的?
路牧师:目前,我们教会在长老选立上,主要会从以下几个层面来平衡长老团队的责任与会众的参与:
第一,长老内部的初步评估。目前我们教会有两位长老:一位带职,一位全职。每个月同工会结束之后,我们都会留出大约15分钟,进行一个长老之间的闭门会议,专门评估教会中是否有潜在的、可能被兴起为长老的弟兄。如果我们认为某位弟兄的时机已经成熟,我们就会开始讨论何时进入提名阶段;如果暂时还不成熟,我们也会具体分析他在哪些方面还需要更多的操练或成长。
第二,会众层面的私下了解与观察。我们会主动询问会众一些问题:“在日常生活中,除了现有的长老之外,还有哪些弟兄在主动关心你?”“有哪些弟兄的教导、陪伴或带领,对你目前的属灵生命有很大帮助?”通过这样的交流,去观察神在哪些弟兄生命中已经开始了奇妙的工作。
第三,教牧同工会的共同讨论。由于目前我们教会只有两位长老,为了更好地承担牧养工作,我们设立了教牧同工会,邀请一些有潜在长老资格,但尚未完全成熟的弟兄加入。这些弟兄热心关怀会众,也承担一定的教导职责,并且愿意在此委身。教牧同工会每个月召开两次会议,他们也会参与到教会的一些实际决策中,并向长老提供建议。我们会在此前长老内部评估的基础上,进一步在教牧同工会中讨论候选人的提名。为了尽可能地维护教会的合一,我们目前采用的原则是:提名必须获得同工会全体一致通过。
第四,会众整体的观察与印证。在正式提名之后,我们会按照教会章程,预留两个月的观察与预备时间,让会众有充分机会去认识、观察和了解候选人。在这个阶段,教会鼓励成员随时与长老交通,提出问题或分享顾虑。在正式投票前,我们也会安排专门的问答环节,帮助会众更全面地了解候选人。最后,在成员大会上,会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正式投票。按照教会章程,候选人必须获得超过四分之三成员的赞成,方可被正式选立为长老。
编:您刚才提到,会众在观察和印证长老候选人方面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。那么,在提名和选立长执之前,会众可以发挥哪些作用?
路牧师:首先,这需要在讲道与教导中的持续引导。在主日讲道中,我会经常鼓励弟兄们要羡慕善工。与此同时,我也会鼓励姐妹们:作为妻子,她们可以积极支持自己的丈夫去追求和承担这样的属灵职分。
其次,我们会持续邀请全教会为领袖的兴起祷告,求神亲自为教会预备并兴起更多适合的长老和执事。使会众对于兴起领袖这件事,在祷告中逐渐形成共同的负担与期待。
再次,是在成员大会中的互动与反馈。通常在每次成员大会结束前,我们都会安排一个“教牧点评”的环节。牧者会结合近期教会的整体情况,以及成员大会中的互动,给予一些回应与反馈。这一环节有一项重要内容,就是鼓励会众积极向长老团推荐合适的人选。按照我们的章程,只要有十位以上成员联名,就可以正式向长老团提出动议。如果大家认为某位弟兄已经具备长老的潜质,或者觉得教会在某些具体事务上——例如后勤、行政等——已经出现明显的人手不足,需要增设执事,他们都可以正式提出建议。
除了正式的动议,成员们私下的反馈也非常重要。很多弟兄姐妹会主动向我们表达,他们认为哪些人适合作长老,我们非常看重这些声音。此外,当教会出现实际需要时,比如某位执事因为家庭原因需要请辞,会众也会意识到教会需要补选新同工。这个时候,我就会借机鼓励大家一起祷告、共同寻求,思考有哪些合适的人选。
编:一旦某位弟兄被提名为长老候选人,在后续观察过程中,您通常会特别留意哪些方面?
路牧师:在评估长老候选人时,我会同时关注“显性标准”与“隐性考量”。所谓“显性标准”,就是提摩太前书3章中所列出的那些明确资格。这些标准是清晰且可评估的:1)他必须能够带领好自己的家庭,教养好儿女。2)他需要具备健康的财务管理能力。因为“好好管理自己的家”,不仅包括家庭关系,也包括金钱管理。一位合格的监督不应让家庭长期陷入不必要的债务或混乱之中,而应在财务上表现出忠心、节制与责任感。3)他在教外要有好名声,并且对神的话语充满热忱。
在这些显性指标之外,“隐性考量”隐藏在服事的细节里。比如,有些弟兄确实很有讲道恩赐,甚至很享受讲台上的瞩目;但我更在意的是:在讲台之外,他是否愿意主动为肢体祷告?是否有爱心去探访、陪伴他人?如果我发现一个人特别热衷于“上讲台”,却对私下牧养缺乏兴趣,我通常不会立刻很生硬地提醒他,而是会选择继续观察和等待——直到他生命中那个“愿意关心人”的动力真正生长出来。
再比如,对于祷告会,我们虽然没有强制要求,但会非常鼓励大家参与。如果一位候选人在待人接物上深受欢迎,但在祷告会中却总是不见他的身影,我绝不会简单地下结论说:“你不参加祷告会,所以不能作长老。”不过,在我心里会有隐性的考量:我需要继续等待,直到他在那些没人看见的细微之处,在祷告的劳苦中,真正愿意付出他的时间与精力。
编:您通常会如何引导会众去评估一位长老候选人的品格和恩赐?
路牧师:关于长老的品格与恩赐,提摩太前书3:1-7已经给出了清晰的教导。但在实际应用这些原则时,需要有智慧。例如,圣经要求长老必须无可指责,但这绝不意味着他必须是一个完人——除了耶稣,世上没有完美的人。所谓无可指责,更多是指他在各方面都没有明显而重大的罪,以至于足以让人指摘,甚至辱没基督的名;他应当是群羊的榜样,而不是一个毫无软弱和瑕疵的圣人。
我发现,有时候会众对长老的期待,反而会高于圣经的要求。有些弟兄姐妹会特别揪住候选人细微的缺点,或某些仍需成长的地方,以至于忽略了他整体生命中的成熟。因此,在引导会众评估长老候选人的品格时,我会鼓励大家思考的问题是:“他在哪些方面可以成为我们效法的榜样?”而不是去苛求他一点问题都没有。
在恩赐的评估上,我特别希望会众去思考:“这位候选人是否能够真实地造就这间教会的弟兄姐妹?”神兴起长老,是为要牧养特定的羊群。因此,长老最终需要被这群会众亲自认出来。我常会举个例子:如果我去到北美那些成熟的大型教会——例如拥有许多资深长老的国会山浸信会——相比那些经验丰富、生命成熟的牧者,我自己显然还有许多需要成长的地方,未必适合在那里担任长老职分。但是,在我们现在的教会中,我受过一定神学装备,也有服事的负担与心志,而会众也认可我的品格与恩赐。那么,我便有资格在这间教会担任牧职。
所以,我们并不是在降低圣经的标准,而是希望建立一种合乎中道且带有恩慈眼光的评估方式。对长老候选人的评估,应当基于一颗敬虔的心,而非一颗苛责的心。
编:提名之后,如果在考察期间有会众对某位候选人提出严重质疑或反对意见,教会通常会如何处理?
路牧师:首先,我们一定会认真了解对方提出质疑的具体原因。如果这些理由非常主观,比如“我就是不喜欢他”,或者“我觉得他不太属灵”,那么这正是一个牧养的机会。我们会引导这位肢体回到圣经本身,学习按照圣经清晰的原则和标准来衡量一位长老候选人。
但如果会众提出的意见是合理的,或者确实涉及一些值得进一步查证的问题,尤其是当他们提供了一些我们此前并不了解的信息时,这些反馈对我们来说就非常重要。在这种情况下,我们会进一步沟通、调查并澄清相关情况。若核实后,发现确实存在影响任职的问题,我们甚至会考虑撤回提名。当然,到目前为止,我们还没有撤回过提名。
但我们遇到过一次质疑提名的情况。那次,是在长老提名进入教牧同工会讨论的时候——也就是整个选立流程的第三个阶段。当时,有一位同工提出了不同意见;由于我们采取的是“一票否决”原则,因此提名就被暂时搁置了。
但事后回头看,我认为这是出于神主权的奇妙安排。因为这件事反而成了一个很好的机会,让我们得以进一步观察并试验这位弟兄:当他面对被拒绝或提名被搁置时,他会如何回应?他是否能以敬虔、谦卑的态度去接受这样的结果,并仍然继续忠心服事?如果他能以此展现出生命的成熟与顺服,那么等待时机成熟,我们仍然会再次提名他。
编:后来这位弟兄的提名通过了吗?
路牧师:他通过了。
编:当时对于这位提名未通过的弟兄,您是如何从牧者的角度去鼓励、造就他的?
路牧师:首先,我们会坦诚地告诉他原因。当同工会内部有人投下反对票时,我们一定会请对方清楚说明理由。即便我未必完全认同那个判断,但我仍然需要认真倾听他的观察与顾虑。
接着,我们会把这些反馈如实地告诉这位弟兄:“同工会中有人提出了这样的建议,认为你在某些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成长。”但与此同时,我们也一定会给予肯定和鼓励,让他知道:过去这些年,大家已经真实地看见了他生命中的成长与美好的改变。
最后,我还会进一步询问他的真实想法:“你是否仍然愿意继续寻求这项呼召?”这一点至关重要。如果他说,现在感到压力很大,暂时不想考虑长老职分了,我们也会尊重他此刻真实的心境与状态;但如果他的回应是:“无论结果如何,我仍然愿意继续寻求,主权在神。”那么,这反而会成为一个共同成长的机会。因为接下来,我们就可以一起观看神将怎样在他的生命中,以及怎样在会众心里继续作工。
编:通常在选立之后,教会还会举行按立典礼。您认为按立典礼对于新被按立的长老或执事,以及对全会众而言,有哪些意义?
路牧师:无论是对于被按立的人,还是全体会众,按立典礼都是一件非常令人受激励的事情。因为每一位圣职人员的兴起,本质上都是圣灵的工作与神恩典的明证。我们既为这位弟兄愿意服事的心感谢神,也为神如此祝福这间教会而感恩。与此同时,全教会也会因此被激励:在未来的日子里,我们愿意跟随这位被神兴起的同工,在他的带领、教导和牧养之下,一同去服事神、荣耀神。
我还记得,我们教会最初按立长老的时候,因为有其他督理牧师在场,那一刻呈现出了一幅大公教会的美好图景。这向所有人显明:教会与这个世界的运行方式是不一样的。我们是一群被神呼召出来、属神的子民,我们选立领袖,不是尔虞我诈,不是靠权力运作,也不是看谁跟牧师关系更好;而是单单按照圣经的原则,依据一个人的品格和恩赐,以及会众在神面前清洁的良心来作出判断。
因此,整个过程既是公开透明的,又是审慎圣洁的。这一切都在反映一个事实:神正在祂的教会中作王掌权。这是何等美好的画面!
三、体会与建议
编:经历了前述整个长执选立的过程后,您最感恩的是什么?
路牧师:我非常感恩的一点是,在整个过程中,全体会众都能够广泛参与其中。这使长老们有大量的机会与弟兄姐妹沟通,聆听他们的观察与反馈。而这样的沟通本身,对长老而言就是一种极大的鼓励。因为当我们去询问会众对某位候选人的看法时,实际上是在寻求一种属灵印证。
很多时候,教牧同工会的人数并不多,通常只有五六位同工,最多也不过十来人。仅凭我们这几个人对候选人的观察,未必足够全面。但当我们开始听取更多会众的反馈时,如果大家所观察到的生命表现是一致的,我们就会更确信:神在这个人身上的工作是真实的。我们会越来越清楚地确定,他不是一个假冒为善的人,无论是在有影响力的人面前,还是在普通的弟兄姐妹面前,他都存着一颗正直的心。这样的确认,不仅会增强长老团队的信心,对候选人本人而言,也是一种很大的激励。因为他也有机会听到大家对他生命的真实反馈,看到神在他身上的作为。
我越来越觉得,整个选立过程的意义,远远不只是最后投票通过的那一刻,也不仅仅在于按立典礼本身。更重要的,其实是在此之前,教牧同工、会众与候选人之间那种深入的沟通。正是在这些互动中,真正彰显了什么是圣徒相通——我们是在一同建造主的教会,而不是在经营一个属世的组织或俱乐部。
编:关于长执的选立,您是否可以分享一些自己的体会?包括经验上的收获,以及一些教训和反思。
路牧师:对我来说,最重要的一个体会就是:人看人是看外貌,耶和华是看内心(参撒上16:7)。神所看重的,是一个人服事的意愿,还有他的品格。当然,恩赐也非常重要;但按照圣经的要求,品格始终具有更高的优先性。而这种品格,并不是靠短时间就能轻易判断出来的;而是需要在一间地方教会长期的共同体生活中,在日常聚会、彼此相交、服事配搭、教导学习,以及各种真实的人际关系中,被一点一点地认出来的。因此,耐心等候就显得非常重要。既然我们相信神爱自己的教会,那么即便有时候教会看上去仍有缺乏,仍不够成熟,我们也应当相信:神终究会按着祂的信实兴起领袖。所以,我们需要信靠神的主权,耐心等候祂的时间。正如保罗所提醒的,在给人行按手的礼上不可急促(参提前5:22)。归根到底,长老是神兴起的人,我们的责任不是去选拔,而是去认出。而这种认出,本身就需要时间。
至于教训方面,我曾经历过一位长老请辞。现在回头看,我常常会思考:有哪些地方原本可以做得更好?其中一个反思,就是对于带职长老所从事行业的评估、职业伦理的评估,以及他在职业关系中的界限问题,可能都需要更加审慎。当然,这不完全是一个“圣经原则是否清楚”的问题,更多涉及教会治理中的智慧考量。
编:在中国的处境下,国外的一些教会体制在落实时,会不会存在“水土不服”的问题?即使对你们教会而言未必明显,但对于某些地区的教会,会不会存在类似的挑战?
路牧师:我认为,只要是合乎圣经的教会体制,其核心原则本身就是超越文化的。
不过,国外教会与中国教会在治理模式上,确实存在很大差异。因此,在实践层面,我们一定需要有处境化的思考。圣经原则不会改变,但具体应用方式会有所不同,因为社会生态、群体结构和文化背景都不一样。
举例来说,国外很多教会非常强调成员制,也会通过很多外显方式来体现教会边界。比如,他们会印发成员手册,放在教会中供大家自由领取,帮助会众通过手册彼此认识、熟悉教会成员。但在国内,我们通常不会采取这样的方式,主要是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。
另外,国外教会通常拥有固定的聚会场所,成员住得也相对较近,加上很多家庭都有私家车,所以当教会强调祷告的重要性,并鼓励会众参加祷告会时,他们往往会这样安排:上午举行主日崇拜,傍晚再举行一场祷告会。这种安排对有小孩子的家庭会比较友好——通常比较小的孩子需要睡午觉。但对于中国一线城市的家庭教会来说,情况往往完全不同。我们很多时候没有固定聚会场地,弟兄姐妹住得相对分散,很多家庭没有私家车;于是,我们就会把祷告会安排在下午。但这对一些有年幼孩子的家庭来说,确实会有挑战。
除此之外,中国不同地区之间的教会处境差异也非常大。例如,三四线城市和农村地区的教会,与一线城市的新兴城市教会,在社会生态方面有很大区别。有些地方所面对的压力和逼迫会更加严重;与此同时,也更缺乏年轻同工和受装备的人。因此,那些地区的教会,往往需要更长时间、更有耐心的教导,才能逐步理解并实践合乎圣经的教会成员制与教会治理。尤其是在严酷的处境中,如何忠心地活出这些原则,本身就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。而这也让我们这些已经完成建制、相对成熟的城市教会,更加意识到,自己有责任去支持、帮助那些处境更艰难的地区的教会成长。
编:对于目前正在寻求建制化、预备选立第一批长执的国内教会,基于您过去的经验教训,您会给他们哪些建议?
路牧师:我想给出的建议,听起来似乎有些矛盾:既不要太快,也不要太慢。因为这些年我观察到两种现象:有些教会走得太快,而另一些则走得太慢。
先说走得太慢的教会。我观察到,无论是长老会还是浸信会,不少改革宗教会通常在选立长老这件事上都偏于谨慎。我能够理解大家对于教会治理这件事的慎重。但问题是,有些教会十年都没有兴起新的长老,这就显得太慢了。
尤其当我实际了解一些教会的情况时,会发现他们其实有弟兄已经预备好了,只是教会对于提摩太前书3章中“善于教导”的标准,设定得过高了。特别是对带职长老而言,他们在时间和精力上毕竟有限,如果要求他们必须达到全日制神学装备的程度才能任职,我认为这未必真正有益于中国家庭教会当前的处境。因为当今的国内家庭教会,非常需要那些既有敬虔生命、为道热心,又有教导恩赐的弟兄作榜样,带领会众在福音里扎根成长。如果教会长期停留在“等待更完美的人出现”的状态,不仅候选的弟兄会逐渐困惑、气馁,全会众也可能因此灰心。
但另一方面,我也看到很多教会的问题恰恰相反,就是走得太快。而这种快,其背后往往带着一种实用主义的倾向——因为教会需要人干活。只要某位弟兄有热心、有能力,讲了几次道感觉不错,很快就被推到长老的位置上。但问题在于:恩赐可以较快显明,但品格却必须经过时间验证。
尤其有一种情况特别需要谨慎:有些从其他教会转会过来的“人才”,他或许在原教会已经服事多年,也很有经验。我们可能马上就会心动,希望他能迅速承担各种重要职责。但我认为,更有智慧的做法是先观察:观察他的个人生活、家庭关系,观察他如何与会众相处,是否真正关心人,是否有规律、敬虔的属灵操练。这些都需要时间来显明。因此,即便一位弟兄非常有经验,我仍建议:在他加入教会的前两三年,不要急于让他承担太多牧养性的责任。当然,他作为成员完全可以参与服事;但若要正式选立为长老,我认为仍需要比我们原本预期更长一些的时间,去耐心地验证和观察。
总结来说,长老是神在教会中所兴起,并由教会共同认出来的神的仆人。因此,教会既不能因过于谨慎而迟迟不行动,也不能因需要而仓促按立。真正重要的,是在耐心中学习分辨神的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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